中国商报变更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印章的声明公告登报办理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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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印章的声明
致:
北京强安加油站(以下简称“我单位”)因内部调整,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,于2018年9月4日将原法定代表人邬江变更为史艳春,并变更了企业法人章、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。针对上述变更事宜,我单位特发表声明如下:
一、自2018年9月4日起,邬江先生不再担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任何职务,其未经我单位书面授权无权以我单位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。其未经授权对外的民事行为皆属其个人行为,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其个人承担,与我单位无关,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二、自2018年9月4日起,我单位原公章、法定代表人名章、财务章等印章全部作废,我单位已使用新的印章。任何个人或法人使用原印章加盖的文件并非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,我单位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。
特此声明!
北京强安加油站
中国商报广告部电话:010-57209938、010-57209939【声明登报、公告登报】
中国商报登报电话:手机/微信:15010435351 齐老师